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各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市委办印发的《湛江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2021年湛江市科普经费使用安排方案》,湛江市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湛江市科普经费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项目1:
项目名称:开展湛江市科创教育活动
资金安排:经费6万元,拟资助1个单位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好湛江市科创教育活动
1、具有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创项目和赛事工作相关经历、熟悉了解科协业务和相关制度规定经验;
2、2021年-2023年期间,协助湛江市科协开展科创教育活动在全市多间幼儿园和小学举办幼儿园园际邀请赛和小学校际邀请赛;
3、配合市科协做好开展科创教育活动的上课老师及科普志愿者相关培训;
4、具有面向科技界和社会公众的传播平台,做好相关宣传,使在全省科协系统形成良好的影响力。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符合相关规定并联合市科协开展活动的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2:
项目名称:举办2021年湛江市中小学科技教师培训研学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暑期科技研学活动
资金安排:经费7.5万元,拟资助1个单位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项目要求:
1、联系落实广州市、中山市、清远市等地的科研机构、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科学(技)馆、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做好相关参观学习、培训指南;
2、教师研学活动参加人员不少于50人;
3、配合市科协做好印发通知、落实参加人员、教师培训研学期间安全等工作;
4、负责广州市、中山市、清远市等地6天的所有交通费用;
5、全市骨干教师、工作人员分别在广州市、中山市、清远市的6天用餐费;
6、教师研学活动相关资料打印费、保险费等一切杂费;
7、解决好教师研学所需的费用;
8、联系落实适合的市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少于4个);
9、青少年、带队老师、工作人员(不少于50人)到市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参观多次(至少两次)交通费;
10、青少年、带队老师、工作人员(不少于50人)到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的餐费(至少两次);
11、青少年、带队老师、工作人员(不少于50人)到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服装、胸牌、旗帜、证书等制作费;
12、解决好暑期研学所需的费用。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符合相关规定并联合市科协开展活动的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3:
项目名称:送科技制作课到基层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资金安排:经费为4万元,拟资助1个单位
项目周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要求:
1、了解科协工作特点、业务特色,充分理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项目服务需求和特点;
2、协助市科协选拔优秀的科技教师、科普志愿者到基层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不少于两次)开展科技制作课、全校性科普活动;
3、解决送科技制作课到基层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上课老师、科普志愿者(不少于40人)劳务报酬费;
4、按照市科协和送课的学校要求,解决送科技制作课到基层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分别所需的活动材料费;
5、送科技制作课到基层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活动上课老师、科普志愿者、工作人员(不少于40人,不少于两次)等餐费;
6、送科技制作课到基层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所需的交通费;
7、活动宣传拍摄视频、照片制作费;
8、解决好活动所需一切的费用。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符合相关规定并联合市科协开展活动的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4:
项目名称:组织开展城乡学生手拉手科普活动、举办湛江科普报告校园行活动
资金安排:经费为3.5万元,拟资助1个单位
项目周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要求:
1、推动湛江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发展,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有能力和有经验组织走进中小学校举办科普报告活动;
2、活动所需的交通费;
3、活动所需的餐费;
4、活动上课老师及科普志愿者劳务报酬费;
5、活动拍摄视频、宣传照片等制作费;
6、解决好开展城乡学生手拉手科普活动、举办湛江科普报告校园行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符合相关规定并联合市科协开展活动的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科普服务机构。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严格遵循《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并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结题报告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经验。非市属财政预算的单位必须经湛江市编办、湛江市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项目受理后由受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申报主体及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四)科普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及项目的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申报的项目要求在2021年内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表》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湛江市科协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
三、所需报送材料
(一)《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二)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1年8月26日—9月5日。
(二)申报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12栋湛江市科协
(三)受理部门:湛江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杨超文 15602575739
附件: 1、《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2、《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