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及科普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湛江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和党组研究,市科协决定2020年度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科普类)立项资助20 项,安排经费共23.2 万元。现就有关资金下达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财政拨付市科普经费进度情况,经研究,现下拨第一批项目资金(即“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普活动”和“实施全国科普日启动仪式”两个专题),安排经费共13.2 万元。第二批资金待市财政下拨科普资金到位后再下达。
二、请获得第一批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科普类)资金资助(第一专题和第二专题的项目)单位认真填写《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项目资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湛江市科协科普部,市科协统一拨付科普专项资金。
三、填写《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项目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填写必须对应《2020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科普类)安排表》,开户银行基本信息必须准确填写(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收款帐户不是申报单位的,申报单位必须在表中的备注栏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
四、获得资助的申报单位,在收到市科协的拨款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协提交正规有效的收款票据,逾期或没有提交的,将予以通报,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科普项目资格。
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2020年内实施,并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必须与《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内容一致,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市科协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开展科普活动的宣传图片及报道资料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六、凡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将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科普项目资格。
联系人: 黄振洪 13828268226
附件:1、《2020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第一批项目(科普类)资金安排表》
2、《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项目资金申请表》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21日
审批表.doc
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