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科协关于申报2021年度
学会学术类项目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市、区)科协,各海智工作站、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湛江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湛江市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提升学会学术活动质量和水平,提高学会服务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按照《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湛江市科普经费使用安排方案》,湛江市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学术类)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1、组织开展省学术活动周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发挥科协大团体、大联合、大协作的优势,资助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开展省学术活动周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数量:10项
经费额度:0.9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申报对象: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
2、创新驱动乡村振兴活动
项目内容: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资助新成立学会管理办法》和《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市级学会建立科技服务站工作的意见》,支持新成立的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开展学术及创新驱动活动,鼓励学会新建科技服务站,各自邀请2名以上市外专家到湛江企业、乡村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创新驱动活动。新建学会科技服务站的市级学会要填写提交《湛江市建立学会科技服务站备案表》(附件4)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给市科协学会部备案。
项目数量:4项
经费额度: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申报对象:新成立的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新建学会科技服务站的市级学会
(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3、“海智计划”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宽海外招才引智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招才引智活动,形成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更大的合力,提升“海智计划”的工作效能,为湛江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做出贡献。
项目数量:3项
经费额度:3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申报对象: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海智工作站
二、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严格遵循《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开展,采取公开申报、审核立项、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科技专业水平。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项目受理后由市科协学会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项目内容及申报主体要求、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等申报项目的不予立项。
(四)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经费资助前,申报单位及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予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申报项目要求在2021年内启动,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项目实施必须与《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学术类)》(附件2)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市科协学会部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学术类)》(附件3)和项目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学术类)》;
(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社会组织);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项目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1年5月25日—6月30日。
(二)申报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9栋湛江市科协
(三)受理部门:湛江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姜芬英、田田
电话:3331619
传真:3337934
邮箱:xkz619@163.com
QQ:84919114(科协Q群)
附件:1、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学术类);
3、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学术类);
4、湛江市建立学会科技服务站备案表。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20 年度项目编号:
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
申 报 表
(学术类)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负 责 人: |
|
电话及传真: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电子邮箱: |
|
地址及邮编: |
|
申报日期: |
|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制
填 报 说 明
1、本申报表是申报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的依据,填写各项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述应明确、严谨、内容完整。
2、封面申报序号由市科协学会部编号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格式不符的申报表不予受理。
3、本表要求双面打印在A4规格纸张上,装订成册,报送一式3份(业务备案、财务报账、绩效考核各一份)。
4、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
5、项目申报表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报湛江市科协学会部。
一、申报项目描述(主要内容、意义、预期目标、受益人群及人数等)
二、具体工作方案(实施方法、步骤和进度计划)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
负责人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专业 |
|
职 称 |
|
行政职务 |
|
工作单位 |
|
四、项目总预算
序 号 |
用 途 |
金 额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合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
五、申报机构承诺
本单位保证本表各项内容如实。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协议,遵守《湛江市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科协关于申报2021年度学会学术类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达得预期目标。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六、科协立项意见
受理部门(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主要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七、评审专家意见
八、资金分配意见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经费预算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本项目分配资金 万元。
主要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
总结报告
(学术类)
项 目 名 称: |
|
申报单位(盖章): |
|
批 复 金 额: |
|
完 成 日 期: |
|
项 目 负 责 人: |
|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制
一、项目总结
1.项目实施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2.项目实施后受益人数,及对受益对象所产生的效益评估;
3.与预期目标相比较,说明完成项目存在的问题;
4.对今后开展相关项目的建议。
|
二、附件(实施情况及成效等相关的图片、媒体报导等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职务
职称 |
项目中
分担任务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科普经费使用情况
拨 款 总 额 |
万元 |
节 余 情 况 |
万元 |
实际支出科目 |
金额(元)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五、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保证本表各项内容如实填报,已按要求完成委托项目,资金使用完全遵守《湛江市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科协关于申报2021年度学会学术类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六、湛江市科协对完成情况与质量的评价(很好、较好、一般 、差)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年 月 日 |
附件4
湛江市建立学会科技服务站备案表
站点名称 |
|
建站时间 |
|
站点地址 |
|
邮 编 |
|
依托单位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站点类型 |
□ 综合服务类 □ 企业服务类 □ 社区服务类 □ 院校服务类 □ 其它类 |
站点电话 |
|
县(市、区)科协联系部门 |
|
服务站工作制度:
|
服务站工作任务:
|
站点依托单位简况:
|
市级学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