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市委办印发的《湛江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2021年湛江市科普经费使用安排方案》,湛江市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项目1:
项目名称: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
资金安排:资助10个申报项目,每个项目1万元;
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全国科技活动月”、“全国科普日”等系列科普活动及启动仪式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联合市科协开展活动的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每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项活动。
项目2:
项目名称:举办专题科普活动(健康科普大讲堂)
资金安排: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3万元;
项目要求:
1、共举办两次,每次时间为半天,可定在2021年6月份科技进步活动月期间或9月份全国科普日期间;
2、内容包括:“日常保健小科普”、“突发疾病的防与控”、“如何合理饮食”、“全民保护眼睛”、“饮茶与健康”等;
3、每期参加人员不少于60人;
4、解决好举办大讲堂所需的费用;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科普教育基地。
项目3:
项目名称:完善科普资源平台的管理和协调机制,推动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
资金安排: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2万元;
项目要求:
1、按照中国科协、省科协的工作部署,加强科普中国e站、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等科普资源平台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2、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外学习交流活动。
3、运用好“科普中国”资源,不断扩充科普信息员队伍,打通科学传播最后“一公里”。
4、配合上级科协组织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市级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4:
项目名称:承担湛江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办公室工作
资金安排: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2万元;
项目要求:
1、完善湛江市素质纲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成员、联络员的变更。
2、根据中国科协纲要办、省科协纲要办的工作部署,召开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十三五”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做法,交流经验,对“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部署。
3、组织编制湛江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省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 组织调研、起草工作,及时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工作规划。
4、加强与组织、宣传、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农村农业等纲要成员单位的联系合作,健全发挥各级纲要实施工作机构的作用。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市级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5:
项目名称: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
资金安排: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3万元;
项目要求:按照中国科协、广东省科协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完成好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
项目6:
项目名称:实施基层科协组织“3+1”试点工作
资金安排:资助1个申报单位,资金3万元;
项目要求:协调指导建立乡镇(街道)科协组织
申报主体:各县(市、区)科协。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严格遵循《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并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结题报告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经验。非市属财政预算的单位必须经湛江市编办、湛江市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项目受理后由受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申报主体及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四)科普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及项目的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申报的项目要求在2021年内实施,并在2021年11月31日前完成结题报告。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表》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湛江市科协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八)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
三、所需报送材料
(一)《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二)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另需附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1年5月 27 日—6月10 日。
(二)申报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12栋湛江市科协
(三)受理部门:湛江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黄振洪13828268226、杨超文15602575739
附件: 1、《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2、《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26 日
附件1
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
总结报告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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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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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成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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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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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制
一、项目总结
1.项目实施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2.项目实施后受益人数,及对受益对象所产生的效益评估;
3.与预期目标相比较,说明完成项目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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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件(实施情况及成效等相关的图片、媒体报导等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职务
职称 |
项目中
分担任务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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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普经费使用情况
拨 款 总 额 |
万元 |
节 余 情 况 |
万元 |
实际支出科目 |
金额(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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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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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本表各项内容如实填报,已按要求完成委托项目,资金使用完全遵守《关于开展2021年度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六、湛江市科协对完成情况与质量的评价(好、较好、差)
业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
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字):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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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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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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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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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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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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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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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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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制
填 报 说 明
1、本申报表是申报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的依据,填写各项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述应明确、严谨、内容完整。
2、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格式不符的申报表不予受理。
3、本表要求双面打印在A4规格纸张上,装订成册,报送一式3份。
4、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
5、项目申报表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报湛江市科协受理部门。
一、申报项目描述(主要内容、意义、预期目标、受益人群及人数等)
二、具体工作方案(实施方法、步骤和进度计划)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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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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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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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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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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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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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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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总预算
序 号 |
用 途 |
金 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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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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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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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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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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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开 户 名称: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
五、申报机构承诺
本单位保证本表各项内容如实。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协议,遵守《湛江市科普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2021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并达得预期目标。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六、科协立项意见
受理部门(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主要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七、评审专家组意见
八、资金分配意见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经费预算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本项目分配资金 万元。
主要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