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湛江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阅读数:1939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湛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2023年湛江市科普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市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2023年湛江市科普经费使用安排方案》要求,湛江市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湛江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项目1:开展主题科普宣传活动


项目要求: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组织开展9场科普宣传活动,每场活动人数规模达50人以上。

项目数量:9个;

资金安排:共8.9万,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左右;

项目周期:5-12月;

申报对象:县(市、区)科协,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项目2:承办2023年湛江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有举办相应活动的经验和能力;

2.主场活动人数规模不少于100人;

3.项目申报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数量:1个;

经费安排:3万元;

项目周期:7-9月;

申报对象:县(市、区)科协、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及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3:组织参加省级以上科普活动

项目要求:根据广东省科协工作安排,组织参加第四届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第三届广东省健康科普大赛、第十七届广东省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第九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广东赛区活动。项目申报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数量:1个;

资金安排:2万元;

项目周期:5-12月;

申报对象: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及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4:实施科普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活动

项目要求: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科普中国e站等阵地,组织开展两场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推动我市社区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数量:1个;

资金安排:3万元;

项目周期:7-8月;

申报对象:县(市、区)科协。


项目5:开展“湛江科普游”活动

项目要求:按照今年的湛江市科普工作要点,开展5场以上“湛江科普游”活动,每场不少于50人,科普助力我市“大文旅开发”。项目申报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数量:1个;

资金安排:3万元;

项目周期:5-12月;

申报对象: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及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项目6:承办2023年全市科普工作总结交流会

项目要求:按照今年的湛江市科普工作要点,召开全市科普工作总结交流会,参加人数不少于80人。项目申报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数量:1个;

资金安排:3万元;

项目周期:12月;

申报对象:县(市、区)科协。


项目7:承办第二届“健康科普大讲堂”

项目要求:按照今年的湛江市科普工作要点,承办“健康科普大讲堂”一场,参加人数不少于60人。项目申报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数量:1个;

资金安排:2万元;

项目周期:6-7月;

申报对象:县(市、区)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及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严格遵循《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并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绩效跟踪监督、项目完成总结报告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经验。非市属财政预算的单位必须经湛江市编办、湛江市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项目受理后由受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申报主体及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四)科普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及项目的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申报的项目要求在2023年内实施,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实施必须与《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湛江市科协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并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

(三)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社会组织);

(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21日。

    (二)受理部门:湛江市科协科普部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12栋4楼)      

联系人:杨超文 3208498

邮  箱:zjskx_kpb@zhanjiang.gov.cn


       附件1.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docx

         2.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docx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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