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各科普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湛江市科协全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和《2023年湛江市科普经费使用安排方案》,现将开展湛江市科协全委会2023年度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项 目1: 举办“科协委员沙龙”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以科协委员为主体的“委员沙龙”论坛交流活动
项目资金:1项,资金1万元
实施时间:2023年8月前
项目要求: 1.论坛必须不少于两位专家作讲座;
2.以“运动健康”或“企业创新”为主题;
3.参加活动人员不少于50人;
4.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有关科技服务机构。
项 目2:组织开展科协委员交流考察活动
项目内容:组织以科协委员为参加活动主体,到相关制造业企业及科普教育基地开展考察交流活动
项目资金:1项,资金2万元
实施时间:2023年11月前
项目要求: 1.活动时间1天;
2.参加活动人员不少于60人;
3.参观考察点不少于4个。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有关科普服务机构。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并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项目及资金下达、项目实施、项目总结报告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经验。非市属财政预算的单位必须经湛江市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申报单位须填写《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受理后由受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申报主体及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四)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及项目的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项目要求在规定的实施时间内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表》及实施方案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湛江市科协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
三、所需报送材料
(一)《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二)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另需附电子版)。
申报资料下载网址为湛江市科协网站(http://www.zjsta.org)
四、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1日—5月19日。
(二)受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12栋
(三)受理部门:湛江市科协全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黄振洪13828268226
附件1.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docx
2.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docx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