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科技主管部门,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湛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推进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强化我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科协、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2027年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由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县(市、区)科协、科技主管部门,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并称“推荐单位”)推荐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可申报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申报期。
申报单位需提交《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资源(产品)申报表》《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格》和能证明所填报数据、信息真实性的相关佐证材料(可参考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所列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与所填数据和信息相关的部分,并将有关内容着重标出)。
上述表格为《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附表,申报单位可从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或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填好后请自行联系推荐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签章)和WORD电子版。
2.推荐。各推荐单位负责本区域和本系统的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填报《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回执》(附件2)和《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意见表》(附件3),并将签章完备的纸质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报湛江市科协科普部。推荐申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3.审核与命名。湛江市科协、湛江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到申报单位现场审核。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公示,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3-2027年。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推荐单位,按照《办法》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区域和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社会化。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品牌的影响力。
三、联系方式
市 科 协:杨超文 3208498
市科技局:梁建波 3338445
报送材料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12栋四楼湛江市科协科普部
附件1.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docx
2.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回执.docx
3.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意见表.docx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