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各企业科协、院士工作站:
现将《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化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并把负责同志的姓名、手机、邮箱于10月15日前报市科协。市科协将统一分配系统登录帐号,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联系人:林小兵 手机邮箱13302500661@189.cn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9月30日
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
通 知
科协办函计字〔2014〕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高科协组织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新时期企业科协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中国科协决定组织开展全国企业科协、高新区、经开区科协〔以下简称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全国所有已建立的企业(园区)科协,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独立经营责任主体。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时间
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园区)科协名称、成立时间、企业(园区)科协组织负责人、会员情况、工作情况、联系方式等。
信息采集的时间节点:2014年8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
工作是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加强对企业科协联系、服务和指导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基本前提。各地科协要高度重视,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填报,力争做到对辖区内目前已成立的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一个不重、一个不漏。中国科协将根据信息采集的情况,及时编制全国企业(园区)科协名录。
2.认真组织、逐一填报。请各省科协确定一名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本省的市、县级科协和企业(园区)科协填报相关表格,最后将汇总表按市、县级和行业整理排序后上报。各级地方科协负责本辖区内基本情况表的发放、收集及数据审核、汇总,确保信息准确。企业(园区)科协成立时向谁报批或报备,由谁负责组织其填报,并负责其相关信息审核、汇总、上报。企业(园区)科协基本情况表原则上由企业(园区)科协自已填报,不得代填。有特殊情况的,可由企业(园区)科协成立时报批或报备的地方科协代填。全国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由中国科协新技术开发中心具体负责。
四、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本省所有的企业科协基本情况表(附件1)、园区科协基本情况表(附件2)、企业(园区)科协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xiexiaofei@cast.org.cn。
中国科协新技术开发中心联系人:谢晓飞王原杰
联系电话:010-62170166 6210327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309室
邮编:100081
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联系人:龚谨
联系电话:010-6857189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
邮编:100863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4年9月16日
附件:1409301024405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