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科协[2010]22号
关于征集和评选“湛江市第八届自然科学
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建议奖”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技处,各县(市、区)科协,各企业科协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市科技事业发展,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实践,进一步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术水平,繁荣学术研究,市科协决定组织征集和评选“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及优秀建议奖”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本次征集的是2008—2009年度内(2009年12月31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国际、全国、跨省、区和省、市的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或在市科协所属的各学会(含协会、研究会,下同),市辖各县(市、区)科协(含企业科协,以下同)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以及被各级党组织、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采纳的建议。
二、论文与建议申报
(1)论文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一式三份);
2、提供论文原件一份(指刊物发表及大会宣读论文);按电子版论文材料(一式六份);
3、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或大会宣读论文证明材料一份(一式六份);
4、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应附上含有该论文题目的刊物目录,以及该刊物的统一刊号(一式六份);
5、申报论文是外文版的需附中文文稿(一式六份)。
(2)建议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2、请奖建议原件(电子版一份、书面一式六份);
3、请奖建议具备奖励条例第三条第2款规定资格的证明材料(该材料应由活动主办单位或上报渠道的承办单位出具,一式六份);
4、各级党组织、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建议的原始材料(批示、文件等,可以是复印件,一式六份);
5、实施建议后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该材料应由采纳建议的主管部门或相关的权威部门出具,一式六份)。
三、论文格式
论文字数限5000字以内;论文题目字体为二号黑体,居中排;题目下为作者姓名,字体为小三号楷体字,居中排。作者姓名下部为摘要,300字以内,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各级标题用法:一级标题号用“一、”,字体用四号标宋;二级标题号用“(一)”,字体用四号黑体;三级标题号用“1.”,字体用四号楷体。正文字号用小四宋字体。计量单位一律按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并用英文书写,如km2,kg等。年代、年月日、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文中图、表标题用5号黑体字居中排放,图、表内文字用5号宋体。
论文请注明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五号黑体字居中排放,其余字体五号宋体。文献书写格式:著作按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名,出版年月,页码(如有两个以上作者,作者间用逗号分开)顺序排列;期刊按作者姓名.文章名.期刊名,年份,卷(期)、页码顺序排列。
四、其他事项
1、市级学会会员的论文或建议可直接向所在学会申报,非市级学会会员的论文或建议可向所在县(市、区)企业科协及市有关单位提出申请;
2、每一篇论文或建议只能向一个单位申报,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或建议,不再申报;
3、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上报论文或建议的数额为5篇,但
如果在国内外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可增报1篇;
4、论文或建议由各申报单位初评后,由各申报单位集中于2010年 8月30日前将论文或建议申报材料及填报附6学科分类表电子版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田 丽 电 话:3331619
邮 编:524043 传 真:3322454
电子信箱:zjskxxhb333@163.com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六号市科协学会部
附:1、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2、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实施方案
3、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奖励条例
4、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表
5、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申报表
6、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学科分类表
(以上附件请到市科协领取或在市科协网站www.zjsta.org上下载)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
所属门类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
申 报 表
论文题目
作者姓名
所在单位 (盖章)
申报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电 话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办公室制
填 表 说 明
1、内部表格须用电子版填写,并发送至市科协,表格可从市科协网站下载。
2、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3、根据论文内容,请在“所属门类”一栏相应位置划√。
4、如论文作者为多人,最多可填三人,但不得改动作者顺序。
5、本表连同论文复印件一式六份,报送所在市级学会、所在县(市、区)科协、市科协进行评审。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表一)
论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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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会(或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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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主要作者(按署名顺序、作者总人数不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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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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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电话、
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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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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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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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年、卷、期、页(附原文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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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在何时何会议宣读或张贴(附会议通知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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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在何时经何级技术鉴定(附鉴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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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在何时受过何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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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报奖励等级(一:国内外先进水平;二等:省内先进水平;三等:市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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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曾否在湛江市属学会申报奖励(何时、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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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论文为外文的要同时译为中文
本论文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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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五百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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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意见(包括真实程度和保密等级):
工作单位(盖章)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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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单位评审意见表
(表二)
论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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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县(市、区)科协、高校及有关单位等推荐单位评委会评审意见(包括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践性、逻辑性和特点、水平、价值等)及评定等级(并附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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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主任(签字)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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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单位(盖章)
201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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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评定意见表
(表三)
论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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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长(签名)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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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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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主任(签字)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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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单位(盖章)
201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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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
申 报 表
建议名称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联系人及电话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评审办公室制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申报表
建议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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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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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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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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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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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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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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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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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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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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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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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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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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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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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曾获
奖励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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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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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种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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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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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议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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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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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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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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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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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情况介绍提纲
一、建议提出经过
二、建议简要内容
三、建议被采纳实施情况
四、建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用量化数字表示,有来自党组织、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证明或有关文件、统计资料、公告、鉴定书等法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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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初评审委员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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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请奖建议的资格、内容、效益、等级进行初评奖励等级:
公章
初评评审委会主任委员(签名): (推荐单位代章)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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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奖
评
审
委
员
会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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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奖励等级:
公章
(推荐单位代章)
复评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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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奖励等级:
评委会主任(签名): 评审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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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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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市级学会、各县(市、区)科协、高校等推荐单位将收集到的“优秀建议”汇总,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繁荣科学技术事业,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实践,努力撰写学术论文,促进科技人才成长,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使科学技术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l、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国际,全国、跨省、区和省、市的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3、在市科协所属的各学会(含协会、研究会,下同),市辖各县(市、区)科协(含企业科协,以下同)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二、等级标准
优秀学术论文分为三等:
l、一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凡在理论上、技术上属新发现、新创造或解决省内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对科学技术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方面取得新突破,经正式鉴定,评审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论文。
(3)在国际、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国内外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论文。
2、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凡在理论上、学术上在省内同学科、同专业属先进水平,对科学技术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有较大的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有较大的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论文。
(3)在省科协、省级学会等召开的全省性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3、三等优秀学术论文,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凡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定的技术经济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较好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论文。
(3)在市、县(市、区)企业科协及市级学会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并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三、申报规定
l、申报参加评选的论文应符合本办法《评选范围》的规定。
2、申报参加评选的论文作者是市级学会会员的应向所在学会提出申请,非市级学会会员的论文作者,可向所在县(市、区)企业科协及市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该论文符合《评选范围》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市级学会或县(市、区)、企业科协审评同意后,发给《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见附表一)。
3、论文作者将表一附论文原文(原文为外文者,应附中译本)各一式六份交所属市级学会或县(市、区)科协进行评审,提出具体意见后,由市级学会或县(市、区)科协统一上报市科协。
4、在刊物上发表或在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均可申报。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应附上含有该论文题目的刊物目录,以及该刊物的统一刊号。在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应附会议证明材料。所有上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底。
5、每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申报,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申报。
6、优秀学术论文评奖,两年一次。每届上交论文截止日期为是年6月30日。若过期报来或手续不完善、未按本《办法》规定填写具体评审意见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组织领导:
1、由市科协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工作。
2、聘请有名望的各学科专家学者组成“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对市级学会、市辖县(市、区)科协报来的优秀论文进行统一评审并确定等级。
3、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论文评审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4、市级学会,市辖县(市、区)科协及市处级以上单位负责本单位学术论文评选报送工作。
五、评选办法:
l、报送优秀学术论文,原则上每单位为2篇,各市级学会和县(市、区)科协所报论文不得超过分配指标。在国内外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学术会议全体大会上宣读的论文占用分配指标不足,可增报一篇。
2、市级学会的分科学会或专业委员会、学组对申请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践性、逻辑性提出评定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确定等级的初步意见后上报学会。学会召开学术委员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按本《办法》规定的《等级标准》,对下属组织提出的评定意见和等级进行研讨后,填写论文特点、水平和价值的评议及评定等级的具体意见(见附表);县(市、区)科协召开由县(市、区)科协领导及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五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议,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等级标准》进行研讨后,按附表二的要求填写论文评定等级的具体意见。然后将评出的一、二、三等奖论文的全部材料各一式六份以及填写好“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报送一览表”(见附表四)一式两份报送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级学会和县(市、区)科协报送的所有论文应统一填写在一览表中。表中的排名次序要按论文学术水平高低,一、二、三等顺排。
附表四与附表一所填写作者人数与姓名应相符。
3、市评委会按理、工、农、医、综合交叉学科的论文交有关专家评议后提交评委会审定。
六、奖励办法:
贯彻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凡经市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审定的论文,予以表彰奖励。
1、向论文主要作者(不得超过三人)颁发相应等级的《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和奖金。证书可作为考核,晋职、聘任的依据之一。
2、由市科协编印优秀学术论文目录、文摘、选编或论文集,分发给有关学会、有关单位和论文作者。
3、各学会可将本学科的优秀论文向上级有关学会学术会议或学术刊物推荐,如是应用性成果可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推荐,使技术成果能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发展。
附1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附2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学会评审意见表
附3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评定意见表
附4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报送一览表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奖励条例
为了表彰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教兴国”工作的方针政策,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科技进步、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提出建议的积极性,促进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及执行程序的建立和健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本奖定名为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
第二条、本奖每两年评奖一次。(从1994年起按双年)
第三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建议具备请奖资格:
1、每届两年间的建议。
2、在市科协系统(包括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下同),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产生的或通过市科协系统有关渠道报送的建议。
3、已经被各级组织、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实施。
4、已经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广泛的社会效益(含生态、环境效益,下同)。
第四条、本届受奖建议分为一、二等奖和表扬奖。
对我市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可授予一等奖。
对部门、行业、地域的经济建设或学科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有较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可授予二等奖。
对部门、行业、地域的经济建设或学科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有 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可授予表扬奖。
第五条,本奖实行荐举制和复审制。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县(市、区)科协(含企业科协)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该奖项目的初评和推荐。由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复评。
第六条、获建议奖的建议者不论是个人(即建议由个人署名,包括数人联名),还是集体(即建议由集体署名),均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七条,申报、推荐和评审请奖项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资格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本条例解释权属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四月一月十五日
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实施方案
一、成立评审机构
l、成立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科协领导,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推荐的请奖项目和日常工作。
二、初评和推荐
1、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下简称学会)、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科协(含企业科协,以下同)推荐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2、初评和推荐办法
市级各学会和县(市、区)科协及有关单位为推荐和初评单位,申请奖励项目由建议者提出申请。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依据奖励条例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包括对请奖建议的资格、内容、效益、等级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定。初评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推荐书;
(2)请奖建议原件;
(3)请奖建议具备奖励条例第三条第2款规定资格的证明材料(该材料应由活动主办单位或上报渠道的承办单位出具);
(4)各级党组织、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建议的原始材料(批示、文件等,可以是复印件);
(5)实施建议后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该材料应由采纳建议的主管部门或相关的权威部门出具)。
由数个单位联合提出的建议,由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如建议者本身具有推荐单位资格,可直接进入初评和推荐,如请奖建议为数个市级学会或县(市、区)科协联合提出,则由牵头(主办)学会或科协负责组织初评和推荐。
三、复评和批准
1、湛江市自然科学优秀建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复评,复评的任务是评定获奖项目、数量和等级,并对获奖项目做出复评结论。
2、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时,应按下列原则:
(1)评审委员会应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评审会议。
(2)评审委员会应在充分磋商、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获奖项目及等级。
(3)获奖项目及等级的产生必须获得评审委员会总数50%以上赞成票才有效,否则为空缺。
3、评审的具体方法由评审委员会制定。
4、复评结果报市科协主席会议批准。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