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湛 江 市 财 政 局
湛科协联〔2016〕3号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根据湛江市科协、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湛江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湛科协联〔2010〕3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16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请各县(市、区)科协结合实际,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个。应在规定的名额内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推荐,超出推荐名额不予受理。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要面向社会各界,切实做好实地考量工作,专人负责。要严格把关,防止申报过程中出现编造事迹、谎报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推荐和申报的对象不得有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或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建立健全湛江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实施承诺制度,分级负责,让“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真正成为“益民智、得民心、信得过”工程。
(二)加强组织,正确引导。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加强组织、正确引导,重点关注在基层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开展综合农技服务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重点关注以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等形式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技协和科普示范基地;让“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各县(市、区)组织推荐申报的对象,按湛江“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严格推荐和评审的各个程序,切实把科技服务好、示范带动作用好、在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和广大群众认可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照条件,组织材料。材料准备是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年我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采取申报单位(个人)申请,县(市、区)科协申报,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导有关推荐对象认真填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材料,杜绝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1.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视自动放弃处理。 2.材料内容包括:推荐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各申报单位和带头人提供整理封装好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3.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光盘。要求以各申报单位和带头人名称分别建立独立文件夹,内含2个子文件夹:(1)文档文件夹:放置推荐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电子文档; (2)扫描文件夹:放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县级有关部门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的扫描图片。扫描图片必须以提交的纸质材料为蓝本,统一采用.jpg格式,扫描分辨率为150dpi。
(二)材料要求。1.申报推荐材料的名称、地域名和内容应当规范、准确及有效。上报的材料经初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专家评审。2.要认真签署《湛江市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实施承诺书》(见附件1)并加盖印章,上报时作为附件首页。3. 各县(市、区)要认真指导申报对象严格按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汇总表和执行工作。4.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需具有县(市、区)科协、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正式报送函、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推荐名单及公示文件。
(三)相关文件和推荐表下载:相关文件和推荐表表样请到湛江市科协网址:http:// www.zjsta.org(通知公告栏)下载。湛江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
地 址: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12栋
联系人:黄承礼
联系电话:3208498 13005636168
电子邮箱:huangchengli688@163.com
(附件:湛江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实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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