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科协字【2010】33号
关于评选表彰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各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企业科协:
市科协“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计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技群众团体的优势和作用,求实创新,团结奋进,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提高我市公民的科学素质和促进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科协工作的健康发展,市科协研究并报市纪委同意,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今年11月召开的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数额
(一)评选对象:全市各级科协机关、所属基层组织、市级学会、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企业科协及其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共表彰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80 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在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科协系统有较好的影响;
3.思想解放,作风深入,工作踏实,思路新,在推动科协事业发展中不断取得新成绩、新经验;
4.在组织网络、经费支撑、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明显进展。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热爱科协、科普和学会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成绩突出;
3、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善于学习,注意总结经验,具有创新意识;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热情为会员和群众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广大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组织推荐和评选。县(市、区)及以下基层组织的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科协组织实施;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由市科协组织实施;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市科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审定。
四、报送材料要求
凡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填写《湛江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湛江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各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光盘一张,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送市科协科普部(《推荐表》可在湛江市科协网址:http:// www.zjsta.org(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组织领导
市科协成立全市科协系统先进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
联系电话:3208498 13828268226 联系人:黄振洪
传真:3337934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
邮编:524043
附件: 1、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湛江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
3、《湛江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