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通告
[注意]关于开展2016年度湛江市科协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5    阅读数:2874

关于开展2016年度湛江市科协学会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 研究会),各县(市、区)科协:
  市科协决定开展2016年度湛江市科协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的对象

科协系统(包括市级和各县(市、区)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 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学会的专、兼职理事长、秘书长和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    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解放思想,深化学会改革,积极探索学会发展新思路,学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实力协调发展。

   2、学会组织机构、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按章程办事,民主办会,完成年度年检。

   3、坚持学会宗旨,坚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组建学会科技服务站,申报湛江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参加省学术活动周活动以及科学普及、科学论证、科技咨询、厂会协作、继续教育、会刊编印等活动,会员参加活动覆盖面广,为促进学科的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做出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市科协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委托的任务,按时向市科协报送有关报表、材料、上报2016年学会总结。

   5、积极拓展科技咨询、信息、技术市场、成果转化等服务及开展厂会协作活动,增强经费自筹能力,促进学会活动正常开展。

   ()先进工作者条件

   热爱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热心学会工作,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从事学会工作两年以上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选为先进工作者:

    l、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咨询、技术培训、厂会协作、编辑会刊等活动,成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者。

2、专职或兼职从事学会组织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开拓创新,成绩显著者。

    3、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积极了解、反映会员的建议呼声和要求,竭诚为广大会员服务,受到会员好评者。  

    三、表彰名额
  学会先进集体18个,学会先进工作者18,由各学会和各县(市、区)科协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学会先进集体需填写《2016年度湛江市科协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学会先进工作者需填写《2016年度湛江市科协学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2、请各学会和各县(市、区)科协按照上述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7115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市科协学会部,表格请从网址下载:www.zjsta.org 
    
联系人:林小兵      13302500661

    E-mail:zjkxxhb@163.com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市科协学会部

附件:12016年度湛江市科协学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

      22016年度湛江市科协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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