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19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及科普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阅读数:4410

关于开展2019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

(二次分配及科普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协、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印发的《湛江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湛江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2019年湛江市科普经费使用安排方案》湛江市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二次分配及科普类),现就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内容

    (一)履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方面 

项目名称:开展重大项目专题科普宣传

项目安排:计划通过评审确定,资助10个申报单位,每个单位资助0.8万元

具体要求: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做好德国巴斯夫项目、国核核电项目落地湛江及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科普宣传。

申报单位收集编印有关科普宣传单张、折页;组织建立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学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在相关科普宣传专栏开设宣传专版。

   (二)履行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职能方面

项目名称:开展引导科技竞赛活动

项目安排:计划通过评审确定,资助2申报单位,每个单位资助4万元

具体要求:贯彻《科普法》规定公益与经营融合发展理念,举办湛江市青少年航空航海模型选拔赛、美丽校园航拍创客比赛等活动。

   (三)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职能方面

1)项目名称:实施全国科普日、科技进步活动月、科普嘉年华系列科普活动

项目安排:计划通过评审确定,资助10个申报单位,每个单位资助1万元

具体要求:结合全国科普日、科技进步活动月等,由县(市、区)科协、科普教育基地、街道社区及有关社会组织,申报开展不同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

2)项目名称:实施科普游、科普研学活动

项目安排:计划通过评审确定,资助7申报单位,每个单位资助1万元

具体要求:利用已有的科普资源,鼓励有关科普教育基地、社会科技教育机构联合组织开展科普游、科普研学活动

3)项目名称:实施基层科协组织“3+1”试点

择优支持县(市、区)科协开展建立镇科协组织“3+1”工作;

项目安排:计划通过评审确定,资助1县(市、区)科协申报建立3个以上街道(或乡镇)科协组织资金4万元;资助已建立乡镇科协组织的县(市、区)科协开展培训工作,资金2万元。

4)项目名称:实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社区、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能力建设

项目安排:计划通过评审确定,资助7申报单位,每个1万元

具体要求:支持县(市、区)科协挖掘、培育新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二、申报主体

   (一)各县(市、区)科协

   (二)各市级及以上的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三)其它从事相关科普工作的机构。

三、具体要求

    (一)本项目严格遵循《湛江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采取公开申报、审核立项、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经验。非市属财政预算的单位必须经湛江市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项目受理后由受理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及申报主体要求、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等申报项目的不予立项。

    (四)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经费资助前,申报单位及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予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委托项目要求在2019年内启动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表》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原受理部门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下称《申报表》);

    (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社会组织);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

    (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下载网址为(http://www.zjsta.org)。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19410—430日。

    (二)申报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12栋湛江市科协

    (三)受理部门:湛江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黄振洪 

    办公电话:3208498    电子邮箱:kxkbp666@126.com

 

    附件:1. 湛江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temp_19040816372693.doc
;

            2. 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
temp_19040816377576.doc
;

            3. 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
temp_19040816371873.doc

 

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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