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筹备成立社团指南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业务主管部门递交下列文件:
1、由主要发起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3、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4、发起人名录及名录汇总表,个人50人以上或个人与单位混和组成(个人不少于20人)50个以上。
个人资料要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历、专业、电话、身份证(必须为湛江户籍)复印件。
单位要求:湛江注册企业、事业、团体(行政机关除外),有单位盖公章和营业执照或批文复印件。
(附件表格: 社团发起人登记表.doc 社团发起单位登记表.doc)
5、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6、 章程草案:要求按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规范草拟的章程草案;
7、 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情况说明;
8、 成立社团的计划开展项目及可行性报告。
注: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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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以上表格请到湛江市民政局网站(民间组织网)下载,市民政局网址http://www.szmz.sz.gov.cn/